| 產品認定標準 |
| 1. 在台灣地區依正常管道及與經銷商購買,自購買日起提供一年(人工、零件、運費)之保固服務。 |
2. 新品不良(DOA):自購買日起一個月內更換相同全新產品之服務;需提供相關購買證明(如發票或原廠保固書等),若超過此期限將比照一般維修流程方式處理。新品不良(DOA)定義:除因天災或使用者因外力損害所造成的故障,若本公司之新品於交付一個月內,發生下列情事時,即符合新品不良(DOA)的範圍:
a. 螢幕畫面無法顯示。
b. 無法正常操作螢幕或觸控功能。
c. 產品控制板及觸控模組功能無效。 |
| 3. 專案或自費延長保固等一切原因,保固延長至一年以上時,在此聲明面板部分一律為一年保固,不會因任何因素提供一年以上之保固承諾。 |
| 無法享有保固 |
若有下列情形時,產品則不在保固範圍內:
a. 序號不清楚、被更改或序號貼紙及防撕毀貼紙破損缺少者。
b. 因人為使用不當、疏忽或因天然災害所造成的商品損害。
c. 未依照產品說明書進行操作,使產品設定錯誤。
d. 未經本公司授權之經銷商和技術人員,或消費者本身自行維修或拆卸行為。
e. 使用者於運送過程中所導致之損害。
f. 使用不相容的週邊產品或零件。例如:電源線、USB線、影像線等。 |
| 使用前注意事項 |
| 1. 本產品附屬配件及耗材(如包裝材、線材、遙控器、電池、備用螺絲等),不在保固範圍內。 |
2.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雖在保固期間內,恕不免費更換零件或維修服務:
a. 由於外在環境因素所造成的故障,如:天災、地震、雷擊、蟲鼠害、硫磺地區海邊、化學工廠沼氣等狀況。
b. 外接軟硬體週邊設備異常或異物侵入。
c.未經原廠或其授權之人員拆卸裝修所造成故障或損壞者。
d. 不當使用或操作時,產生結構損壞、刮傷、撞擊、腐蝕、受潮、汙漬、高溫及連接錯誤電壓等所造成的產品損壞。
e. 零件尚可使用,而顧客要求換新,則酌收零件費用,零件費用以本公司報價為準。
f. 長時間看固定畫面、圖案或設定於非顯示器原生比例的裁切縮放畫面,以致發生面板烙痕,例如:4:3畫面左右邊形成黑線、電視台標誌、股票看盤、遊戲分割畫面、廣告公播字樣等等,恕無法維修及保固。產品物理特性,例如:面板漏光/亮度不均等,亦無法維修及保固。 |
| 3. 保固期間內,如經本公司維修人員判定非屬商品故障所做之服務(含正確之操作使用說明、調整),本公司得收取交通工時費。 |
| 4. 使用前請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未按說明方法使用或安裝注意事項,導致機器故障或造成重大事故時,本公司恕不保固並不負法律責任。 |
| 5. 基於液晶面板製程尚無法確保100%無亮點或暗點之特性,恕不提供液晶面板無亮暗點保證。 |
| LED液晶面板亮暗點補充說明 |
| 指液晶螢幕面板上某些螢幕畫素全部或部分喪失其作用,造成變成永久性的亮點、暗點與色點。液晶面板生產製造時,偶爾會出現有壞點的螢幕,其中部分的亮點可能是黑點、白點、紅點、綠點或藍點等局部的小點產生變化,但即使有壞點依舊可以正常顯示,對於液晶螢幕整體的功能不至於有所影響,但會造成視覺上困擾。一般的情況下,若是由於技術因素所產生的壞點是不可修復的。若是因保持在一個靜止不動的畫面長時間所產生的壞點,則有可能使用軟體修復或是擦拭方式去除。以日本生產廠商為例,其到達回收的標準一般在10點左右。本公司為了讓客戶能夠擁有最佳的顯示畫面享受,只要您所購買的商品在一個月內發現觸控顯示器的液晶面板亮暗色點在5點(含)以上,可比照新品不良DOA標準換貨流程。 |